第一种:申报 技术企业只要1个发明 或5个实用新型
这个说法是有明确的依据的。即 技术企业评审标准中,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相关规定。即我们常说的打分系统中,总分100分,其中知识产权部分为30分。
而知识产权部分的评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先进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其中知识产权数量里的量化标准为1个发明 或5个实用新型 可以获得知识产权数量方面的满分(8分)。
这里是高企审核制度中对知识产权数量最明确的量化要求。以此为评判标准,可以得出,高企申报只要1个发明 或5个实用新型。
这种说法不完整。完整的说法应该是以企业成立年限计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需要拥有15-18个 ,而成立3年以内的企业拥有的 数应该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
也就是说若企业成立2年就申报 技术企业,企业需要拥有不低于10个 ,若企业成立1个年度,则需要不低于5个 。
这种说法其实来自于对高企申报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读和全面权衡。
技术企业评审的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总分100份,知识产权部分占30份,科技成果转化占30分,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长性指标占20份。
除知识产权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的细化得分标准如下:
其实,这是一个流程,可以用下面的分段进程来表示:企业开展科研立项—科研立项得到科研结果—科研结果用于产品的生产—新产品品质提高带动了销售的增加。上面的流程,其实是高企审核的核心,不仅仅关系到了量化打分。更关乎到了研发费的审计和 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审计,这一点后面再说。
1、一句话概括科研工作结束后得到的技术点也就是所谓的技术诀窍2、知识产权证明( 、软著,申请知识产权自然就包含了技术点)这两者的区别在于: 证书是科研成果在技术指标和认可度上的最佳证明,根正苗红。而技术诀窍,虽然包含了技术点,但隐含了意思就很简单,这虽然是一个技术点,但是还没达到申请 的级别。 在目前国内相对宽松的 审核制度下,如果连实用新型 都无法申请的技术点,其技术含量和被认可的程度可想而知。评审专家自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在没有 证明下的科技成果更容易被否。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被认可度,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部分: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用 证书而不是所谓的技术诀窍,显得更为有利。而高企一般情况下审核的是企业前三年的材料。 由此计算:每年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转化,即15-18个 ,相对是保险的。 所以,如果从知识产权得分的细则深入研究会发现, 的数量越多,得分高的可能性越大。根据企业所属领域并不一定都要一味追求发明 ,特别是对于配方类的发明 其技术含量未必比实用新型高,只是因为配方和方式方法只能申请发明 罢了。
知识产权打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先进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具体标准为:知识产权类型及数量(8分):发明 称为1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 ,软件著作权等称为2类知识产权。 1项及以上1类知识产权得分7-8分,5项及以上2类知识产权得分为5-6分,3-4项2类知识产权得分3-4分,1-2项2类知识产权得分1-2分,0项知识产权得0分。由此可见,无论多少实用新型,在这方面都无法得到满分。
技术先进程度(8分):先进度高7-8分 较高5-6分,一般3-4分,较低1-2分,无先进性0分。在此项标准中,发明 占有明显优势。但却是存在一些技术性比较高的 ,因为其本身的技术特性只能申请实用新型。所以不可以绝对性认为发明 一定更先进。相反,在实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