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工信发〔2015〕80号
各市、州工信委,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效服务,现就做好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行业技术中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
(一)做好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要求,做好本市州2015年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对企业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推荐上报。申报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评价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份(同时附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委。
(二)做好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总结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根据《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指导督促本市州已认定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做好2014年总结工作,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委。
(三)做好国家及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及省级认定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及时做好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情况网上统计上报工作,务于2015年7月1日-30日、2016年1月1日-30日完成企业技术中心半年报、年报的填报工作。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网站统计报表由国家发改委直接管理,填报时间固定、时限要求强,填报是否及时及填报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对我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请各市、州工信委及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省级认定行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
(一)做好行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各有关单位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领域的技术需求,以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依托对象,推荐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行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科研人员及仪器设备优势、近年技术创新工作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委。
(二)加强已认定行业技术中心的考核评价。根据《甘肃省行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工信委将组织对已认定的行业技术中心进行考核。请各行业技术中心对近两年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今后工作打算等认真总结,总结材料连同相关统计报表各一份(含电子版)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委。对管理不善、未能发挥行业技术中心应有作用的,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撤消其行业技术中心资格。
联系人: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李斌 电话:0931-4609212
EMAIL:ZKLIBIN@126.COM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