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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甘肃省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15
关于做好2017年度甘肃省 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甘肃省 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甘肃省 奖励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11号)及《甘肃省 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甘科办规〔20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 奖的主体为在甘实施 两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权人。

2、申报省 奖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二) 权有效,权属明确;

(三)在本省实施应用两年以上,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一)保密 和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

(二)存在权属争议的;

(三)已获得中国 奖的;

(四) 权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

4、同一 权人原则上申报不超过5项。

二、推荐程序

请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向省 奖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地区或本部门范围内公示拟推荐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可采用张榜或网络形式。

三、申报和推荐方法

2017年度省 奖励申报和推荐工作以网络方式通过“甘肃省 奖励申报系统”完成。奖励申报系统的网址为http://61.178.109.106:8040/manager/login.aspx

各推荐单位7月13日后联系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宣传处领取推荐单位用户名和登录口令。报奖 权人从推荐单位领取“甘肃省 奖励申报系统”登陆用户名和口令。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内容

1、推荐函1份(见附件2)。

市(州)推荐的 由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行文推荐,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 由部门办公室行文推荐,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2、推荐单位公示文件、公示结果的书面报告文件各1份。

3、材料确认表(见附件3,一个报奖 填写一份)。

请各推荐单位审核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和登记簿副本记载的 权人一致;

(2)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 号、 名称、 权人、发明人、IPC主分类号)和 登记簿副本记载内容一致;

(3)附件材料提供完整;

(4)申报书中经济效益填写和附件证明材料一致(如果填了销售额和利润,应提供销售合同和财务报表等证明;如果填了税收,应提供税收证明;如果有许可、出资和融资等情况,应提供相应的许可、出资和融资证明)。

4、申报材料纸件1份。

报奖材料包括:省 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材料装订成册,请勿另加封皮。

省 奖申报书由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且必须与网络上传数据内容一致。附件材料包括:

(一) 证书扫描件;

(二)最新 登记薄副本复印件;

(三) 实施后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重点说明并证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税收等经济指标;

(四)社会效益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外观设计 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六)动物实验、食品、药品等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

(七)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并签名;

(八)其他有关材料。

5、汇总表1份。

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并盖章。

(二)时间要求

1、“甘肃省 奖励申报系统”开放时间:7月13日8∶00-8月16日18∶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8月16日-8月28日,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3、书面材料受理时间:8月29日-31日。

经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推荐材料初审合格后,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及附件打印一份装订成册,经本单位及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及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择优推荐。一项报奖 填写一份申报书。

2、关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的提供

(1)《细则》中 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指:

(一)运用 技术形成的 产品的销售额(或产值);

(二)运用 技术形成 产品直接带来的营业利润(包括运用 技术产生的成本节约);

(三)使用该项 技术形成的税收。

(四) 权转让或许可产生的收入。

申报材料中用于证明 应用的材料包括:会计报表、购销合同、税收证明、 转让或许可合同、 标注及其他推广 的相关材料。

(2)《细则》中 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是指:使用 技术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业进步、劳动就业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产生的贡献。使用该 技术或产品带动了其他产品的性能提升、成本降低、销量增加等间接经济效益计入社会效益。

(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应能充分证明申报人所宣称的事实。省 奖励办公室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 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核实评估。

3、关于 登记簿副本

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最新 登记薄副本,请及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 局兰州代办处办理。

联系电话:0931-8732981

联系人:李晓燕

地址:兰州市平凉路533号。

4、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 权评价报告

报奖 权人无需提供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的 权评价报告。省 奖励办公室将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索查新,出具相关评价报告。

5、关于申报 要实施两年以上的期限

申报 应实施2年以上并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未满2年但实施成效明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未满2年且实施成效不明显的,不得推荐。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推荐单位、 权人,认真研究《甘肃省 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条件,认真填写、审核申报材料,及时申报。

2、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14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名表(附件1)以电子件方式报至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宣传处。为方便工作上答疑解惑,请各联系人加入“甘肃省 奖”工作QQ群,群号为486495465。

3、《甘肃省 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 奖申报书》等相关文件及材料可在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gsipo.gov.cn) “网上办事—甘肃省 奖”下载。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政策咨询: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宣传处 刘华锋 张辉林

电 话:0931-8732506

甘肃省 奖工作QQ群号:486495465

网络技术支持:省计算中心 章恒

电 话:0931-8825144

2、通信地址:兰州市平凉路533号 730000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宣传处(省 奖励办公室)

附件:1、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

2、推荐函

3、材料确认表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13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 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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